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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4-03-19 15:21:00 来源: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胜秀平 作者:waijinglvshi 点击:

2024年3月19日,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家族财富传承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周例会,会议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召开。未成年人在婚姻家事和家族财富传承中处于非常重要的角色和地位,在绝大多数相关案例中也是解决问题和纠纷的重要内容。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社会的未来,祖国的花朵,青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智则国智。所以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一、会议主题为“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最近河北邯郸三名学生杀害同学的案例展开研讨。该案例因当事人年龄小但手段极其残忍而引起了社会大众的愤慨,在网络上充满了声讨和要求判处死刑为快的呼吁声,也充满了如果不重判则对社会对家长对孩子都有极大不确定危险性的担忧。

其实未成年人犯罪、侵害、重大过错的案例确已多发,相对应地是更多的未成人是其中的重大受害者,受害者的父母、家庭、家族都在承受着无比的伤痛。社会大众在呼吁严惩犯罪分子的同时,更想表达的是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应流于宣传、止于口号,更应当见诸行动、付之实践。我国目前现行法律法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以及《刑法》、《民法典》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在法治社会,保护的另一面是惩治,只有严惩、预警、警示、罪责刑相适应才能更好的保护受害者。如果受害者的身体健康、精神心理受到了严重伤害,甚至失去了生命,而伤人者却逍遥法外、毫无责任、正常生活,那么公平正义、善法的体现就会遭到质疑。当然,法律有着天然的滞后性等特点,所以应当根据社会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做出综合评估、及时修正。

二、建议:

1、作为家长,应当经常和孩子沟通交流,询问生活中、学习中、同学交往中、老师相处中遇到的问题,分享愉快地和不开心的事情。当然,孩子经常会有忘记的情况,也有叙述不完整的情况,例如当家长问的时候,有些孩子没想起来有什么事情发生,或者有关细节记不完整,这就需要家长的耐心、持续关注,或者不断地和老师保持联系。同时,作为家长更应当教育强势的孩子不要霸凌、不要欺负其他同学,不要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要做违背道德的事,更不能做违反法律甚至犯罪的事。

2、作为老师,应当经常关注学生情绪的变化,发现不正常的行为表现,甚至有校园霸凌倾向应当及时制止、批评教育、正向引导,把恶性扼杀在萌芽状态。让弱势、懂事、善良、忍让不再成为被霸凌的理由。学生在学校期间,老师比家长更了解孩子,看到的比家长更清楚更全面,老师担负的不仅仅是教书,还更多的是育人。

3、作为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当在重视教学质量的同时,给老师和学生安排普法教育,经常敲响警钟。应当增加法治教育的频次,让老师提高法律意识,提升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素养,正确认识什么是校园霸凌,什么行为可能伤害到学生,什么行为可能发展成恶性事件,什么情况要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同时,让弱势的学生正确认识什么是校园霸凌,要学会保护自己,保护不仅仅是躲闪或逃避,还可以反击和正当防卫;要学会勇敢地向校园霸凌说不,不让恶性事件发展。更重要的是让强势的学生、让有霸凌行为的学生、让有恶性发展倾向的学生悬崖勒马,认识到伤害他人的危害,认识到给自己的未来会带来污点,给自己的家人会带来负担,甚至自己会锒铛入狱失去自由或生命。

三、送法进校园,送法给学生,送法给老师,护苗公益普法。我们律师在做公益普法、普法咨询、送法进校园、护苗讲座活动中,以后也会注意不仅送法给学生、给守法的学生,还要侧重警示有霸凌行为、有恶性倾向的学生。同时更要送法给老师和教育管理者,老师也能懂法、用法,在注重教育质量、知识传授、教书育人的同时,关注、辨识学生的动向,保护好自己的学生。

四、公益普法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追究责任的视频:

五、公益活动免费法律咨询(每周二下午): 点击以下二维码线上预约,在我所接待。咨询热线:18608966049(周律师),15361003503(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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