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羊宁律师解析“帮忙办事”类诈骗套路:虚构身份+诱导付费=犯罪!——聚焦《阳光检察 以案释法》栏目“全民反诈”专题
2025-05-13 09:41:41 来源: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 作者:waijinglvshi 点击:
近日,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羊宁律师与海口广播电视台、海口市融媒体中心共同录制的《阳光检察 以案释法》栏目第八期已正式播出,本次的内容主要围绕公众日常生活中经常遭遇的“以帮忙办事为由虚构特殊身份与能力的诈骗行为”展开深度解析。

法律定性核心:虚构身份与诱导付费构成诈骗罪要件
羊宁律师在节目中明确指出,此类诈骗犯罪具有鲜明的行为特征,其法律定性核心在于是否满足《刑法》第266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构成要件:
1. 虚构特殊身份与能力:犯罪链的“信任起点”
不法分子通过编造“领导亲属”“机关内部人员”“政策专家”等身份标签,谎称可违规办理入学、落户、升职、工程承包等“普通人难办之事”,利用受害者“走捷径”心理建立信任,进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钱财。
2. 阶段性诱导付费:心理操控与证据模糊化
不法分子在受害者产生“走捷径”心理后便会以“疏通费”等名义向受害者索要钱款,初期可能是小额试探(甚至有难办先退回的方式,对受害者的心理进行拉扯),到了后期借口“流程卡壳”要求追加费用,甚至伪造政府文件、转账记录制造假象迷惑受害者。
羊宁律师在节目中提醒市民朋友们在遇到类似的话术或是暗示给予好处便能走通关系的人员的时候一定要对此类话术产生警惕,仔细核查对方资质,拒绝“神秘主义”,通过官方渠道(如单位官网、12345热线)核实其职务与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据悉,本期节目已通过海口广播电视台海口电视一套、海口电视三套、“海广网”客户端及多个新媒体平台同步播出。
普法意义:破除“特权迷信”,筑牢三道防诈防线
针对如何防范“帮忙办事”类诈骗,羊宁律师提出“一核二存三拒”的防诈指南,并呼吁公众以法治思维替代“关系迷信”:
1. 核查身份,撕破“神秘主义”伪装
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证明材料,并通过12345热线、政府官网、单位公开电话核实其职务真实性;
警惕话术陷阱:
“这事不能公开说”“必须现金交易”
“我和某领导是亲戚,但别外传”
2. 留存证据,固化交易逻辑
保存文字聊天、通话录音等沟通过程,明确办事内容、期限、费用,避免口头承诺;
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并备注用途,拒绝“现金交易”等异常方式;
3. 拒绝投机,坚守法律底线
认清“价格标签”:若“疏通费”远超正常办事成本(如落户政策明确免费却收费数万元),即可判定涉诈;
举报意识:发现可疑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举报;
维权路径:若已受骗,持转账记录、文字聊天、通话录音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受害人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主张返还钱款并追究刑责。
栏目介绍:
《阳光检察 以案释法》栏目是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与海口市融媒体中心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携手推出的普法类节目,所有普法故事均改编于真实案例。
